|
珠海一名六旬老太近日拿着子女过年孝敬的三万块钱到某银行存款,结果在银行业务员一番的热情推荐下全部购买了三年的保险业务。老人的子女对此大为不满,认为银行“忽悠”了老人,坚决要求退款。记者介入此事后,银行方面昨天与老人达成和解,还表示工作人员在推销该保险业务的过程中尽到了说明义务,而且完全符合程序,并没有误导。
子女认为银行“忽悠”老人
据老人的子女介绍,今年2月14日上午,其母亲康老太太拿着他们年前孝敬老人的三万元现金到位于斗门区井岸镇遵义五院附近的一家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没想在银行窗口营业员一番热情的劝导下,全部购买了三年的保险业务。老人带着保险单回到家里,还颇为得意地告诉子女,银行工作人员说买保险比把钱存在银行收益更高,而且也没多少风险,三年后本金和利息就能一次性拿回来。老人的子女听后却大为不满,认为银行工作人员为了牟取回扣,忽悠了老人。“银行的本职工作就是办理存贷款业务,为什么这么热心推销起了保险,明显有问题”,老人的子女说,由于担心被骗,翌日,他们就陪着老人赶到该行讨说法,希望退回三万元保险,不料该工作人员掏出一份老人亲笔填写的保单,称老人已经签字,如果现在退保就是违约,只能拿回八折或九折的钱。“如果按九折计算,三万元现金一夜之间就缩水了三千”,老人的子女称,他们见损失太大,并没有同意,与工作人员理论了一番,无功而返。
银行:充分解释无过错
记者昨天就此事采访了该行在珠海的总部。银行方面对此事进行调查后表示,在引导康老太太购买保险一事上,银行完全遵循了程序并无过错,“当时银行工作人员已经将该保险的内容作了充分的解释,老人是自愿购买,工作人员并没有因为拉保险而有任何隐瞒,因此不存在误导”。银行方面同时表示,康老太太购买保险一事之所以会引起纠纷,主要是因为老人的子女对银行现有的业务了解得不够清楚,现在包括该行在内的其他银行为了方便客户,都纷纷开拓了多种业务,其中包括代办保险。
据了解,该行随后就此事与老人的子女进行了沟通,并取得了和解。老人的子女也表示不再有异议。
■律师说法
银行是否有经营保险业务资质
对于银行方面给出的解释,广东大公威德律师事务所林叔权律师并不认同,他认为,在康老太太购买保险引发纠纷一事中,银行不能以充分的解释作为抗辩理由。他本案主要涉及三问题,一是给康老太太办理保险业务的银行网点有无经营保险业务的资质“据我所知,大多数银行网点并没有取得相应资质”;二是银行办理保险业务,本身就会给储户造成一种误解,因为许多办理保险的业务员与银行的储蓄员其实是两个概念,但储户大都分不清;此外,银行工作人员在引导储户购买保险时也很难证明自己并没有误导消费者,事实上,很多业务员在推销保险时都存在误导行为并利用了部分储户逐利的心理,从而使其购买保险。
买保险允许有一个反悔期
林律师表示,购买保险都允许有一个反悔期,如果是在反悔期之内,银行应当全额退保,不应收取任何费用,“随着银行经营业务的日益增多,储户遇到类似的情况今后将越来越多,关键还是自己要谨慎,同时提高风险意识,如果有不懂应请教理财专家或者律师,不要轻易购买”。
■业内观点
工作人员有回扣不排除误导
对此,珠海一位从事保险业务二十多年的资深人士表示,康老太太购买的保险应该属于银行保险,是保险公司与银行开展的一项合作业务,以银行的信誉来吸引客户进行投保。在合作中,保险公司会提供银行管理费用,而销售出保险的银行工作人员也会得到相应的手续费。
该人士称,由于有回扣,银行工作人员在推销险种的时候,不排除误导客户的可能,因此,储户特别是老年储户在购买这些保险的时候,应特别谨慎,必须详细询问该险种的优缺点,而银行工作人员也有义务解答客户疑问,否则就是违约。(记者 杨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