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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放
大冷天,四川省成都市张某因不堪忍受儿媳妇的打骂,她已经连续3天栖身楼道了。律师称她和儿子白某签订的一次性 “买断”赡养义务协议应视为无效。
张某称,她有3个儿子,但都不是自己亲生的。由于和老伴感情不和,两人很早就分居。为了补贴3个儿子买房的费用,两个老人将自己的房子卖掉,并和儿子达成协议:老二赡养父亲,张某由老三白某赡养。年初,张某搬进了白某刚刚装修好的新房里,照顾着儿子和前妻生的孩子,日子过得也算和美。
然而,平静的生活从白某再婚之后就改变了。张某说,儿媳妇李某对继子不好,还经常对自己拳脚相加。11月11日晚,张某因故与李某发生争吵,李某竟将张某打了一顿,随后将其被褥等扔出了门外。张某只得在楼道里住下,一住就是3天,而她的两个儿子每天上下班看到睡在过道的老母亲,也没有人过问一句。
11月12日,在居委会的调解下,白某和母亲签订了一份协议书,书面约定:白某一次性付给张某2万元,今后白某不再承担张某的赡养义务,张某自行解决住房问题。
二儿子则称,“当初说好了我只赡养父亲,该谁的责任,她就去找谁。”大儿子说,“这是母亲和小弟的事情,我要是插手去管,怕引起更大矛盾。”张某说,她实在受不了了,才想到要点钱自己搬出去住,“我是没办法才签的字,怕儿媳再打我”。
律师说法赡养义务岂能一次性买断
中银律师事务所的李新卫律师称,这种协议内容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视为无效协议。子女赡养老人是法定的义务,不能通过一纸协议就中断这种义务,也不能通过一次性付款来买断这种义务,并不是给钱就算尽了义务。儿子的做法明显侵犯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如果问题协商解决不下,张某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获取自己应得的权益。据《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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