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挤进去,警察把我挡在门外,他自己进去和他们说话.我知道他是怕我们打起来.一会儿,门开了,他出来了,居然对我大叫:"你是谁?我不认得你!"我早知道他会来这一招,我冷笑:"我把户口簿也带来了,你要不要看看?"
警察说:"都别说了,去派出所说去."我说:"那卖淫的为什么不一起去?"警察答:"现在没有她卖淫的证据."
到了派出所,他就嚷嚷:"我已经和她离婚了!"我说那你把离婚证拿出来!"他又改口:"我一定会起诉离婚的!"
接待的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民警,他很和蔼,也很有耐心,先把我叫到一边问了情况,然后叫他去做笔录.谈了有两个小时,到三点的时候,终于结束了.他一口咬定他和那个女人是工作关系加朋友关系,那个女人去年就没了工作,哪来的工作关系?好个朋友关系,为了这个"朋友",他居然可以不要家,不要儿子.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不用说了.民警说:"今天就这样吧,你们回去吧."他迫不及待的跑了,我知道他一定是又回那个同居的地方去了.我回我和儿子的家.
想到儿子还一个人在家,我赶紧打车回去,到家看到儿子还睡得好好的,看着儿子可爱的睡相,心里有些许安慰.想起林忆莲的那首<<至少还有你>>____如果全世界我也可以放弃,至少还有你,值得我去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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